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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技类民办非企业单位性质的社会研发机构享受支持科技创新进口税收政策资格审核

2021-01-01

科技类民办非企业单位性质的社会研发机构享受支持科技创新进口税收政策资格审核

基本信息

行使主体

阳江市科学技术局

编码

440703000000

类别

行政确认

依据

广东省科学技术厅 广东省民政厅 广东省财政厅 海关总署广东分署 国家税务总局广东省税务局关于印发《关于核定“十四五”期间享受支持科技创新进口税收政策的科技类民办非企业单位性质社会研发机构名单的实施办法》的通知 粤科规范字〔2021〕6号 第一条,财政部 中央宣传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 教育部 科技部 工业和信息化部 民政部 商务部 文化和旅游部 海关总署 税务总局关于“十四五”期间支持科技创新进口税收政策管理办法的通知 财关税〔2021〕24号

责任事项

1.受理责任:受理科技类民办非企业单位提出的免税资格申请。 2.审查责任:对科技类民办非企业单位提出的免税资质材料进行书面审查,书面征求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市税务局意见,确定初审名单,确定符合条件的名单并将有关材料报送省科技厅。省科技厅汇总审核符合条件的机构名单,书面征求省财政厅、省民政厅、国家税务总局广东省税务局和社会研发机构所在地直属海关意见,确定最终名单,核定结果由省科技厅函告社会研发机构所在地直属海关,抄送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广东省税务局、海关总署广东分署,并报送科技部。 3.决定责任:作出准予行政许可或者不予行政许可决定。

实施清单

服务事项名称主管部门操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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